为规范我市低速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8月份以来,市市场监督局持续对城区低速电动车销售市场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城区低速电动车销售经营户及维修单位692户,发现18家经营户库存载人三(四)轮电动车共计625辆,其中低速非标四轮载人电动358辆,休闲三轮电动车222辆,封闭三轮电动车45辆。目前,低速非标四轮载人电动车库存量已全部消化。
检查中,对3家经营户存在的超范围经营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要求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相关手续。另外,对1家经营户2台电动车出厂合格证品牌与实际不一致的,责令其立即退回厂家。对1家经营户电动车出厂合格证未标注产品标准号的,责令厂家重新核发了产品合格证,明确产品执行标准。对1家经营户涉嫌违法销售40辆非法非标低速电动车行为的,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依法扣押这些非法非标低速电动车。
市市场监管局自今年5月份以来,通过召开城区低速电动车经营户座谈会等措施,警示销售企业不销售低速电动车,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低速电动车。同时,强化对非法非标低速载人三(四)轮电动车经营情况的日常监管,对非法拼装、改造电动车的修理厂,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