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这意味着,从下个月起,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等必须按照新规执行,否则将受罚。而“谁来罚,罚多少”,《规定》明确,由消防救援机构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就是说,最高可被处以10000元罚款。
《规定》第三十七条提到,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电动车凭借经济、便捷等优势逐步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但由于停放、充电不规范以及技术等原因,导致火灾事故频发。其中,充电问题备受关注,多数人喜欢将电动车放在楼道内充电,从而省去了拎电瓶上下楼的辛苦,殊不知,这种行为暗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由此导致的火灾事故频发。
电动车起火危害极大,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且逃生的时间比想象得短得多,电动车起火的危害主要表现为火场高温和烟毒。消防部门针对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做过实验,实验数据显示:电动车起火30秒,毒烟可覆盖整个房间和楼道,产生的大量有毒浓烟,极易引发伤亡事故。
当然,电动车火灾隐患治理,非一日之功,也非单一部门的职责,需要各方通力合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才行。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规定》就将正式实施,对此,尽早了解新规,确保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需要做好宣传工作,以让更多人知晓《规定》,如此才能按照新规执行,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