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望江县法院高士法庭成功合并调解了同居关系子女抚养以及婚约彩礼返还两起纠纷。
两起纠纷主要当事人均为小凤(女)和小江(男)。小凤与小江于2019年经介绍相识,后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20年4月,两个人的女儿出生,但二人之间却出现了感情纠纷。为此小凤诉至法院要求直接抚养女儿,而另一方面小江亦将小凤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小凤及其父母返还农村结婚彩礼8万余元,同时主张要求直接抚养女儿。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了解案情,寻找双方之间感情矛盾的症结之所在,然后结合当地善良风俗习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逐一化解了双方之间的心结。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女儿随小凤直接抚养,结婚彩礼直接折抵部分抚养费,之后小江每年定期给付7200元的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双方还承诺加强相互之间的走动,小江及家人在红白喜事及节假日期间可以直接与女儿一起共同生活,二人也将尽心尽力为女儿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