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的老板虽然出具了工资结算单,但工资却一直拖着不给。23日,太湖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批涉劳务工资的群体性纠纷案件,获得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原告刘某等36人于2019年下半年给被告王某某提供服装加工,完成工作后,向被告讨要工资,被告一直不予结算,中间双方一度发生争执,被告虽出具了一份工资结算单,但一直未真正履行给付义务。原告等人通过法律援助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收到材料后,专职调解员迅速梳理所有案卷,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查询,全方位开展工作,一边安抚原告的不满情绪,一边引导被告主动承担责任。经过半个多月的调解、调解中断、再调解,10月20日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随后在23日,法院又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及时进行司法确认申请,赋予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协议签订后,原告代表感慨道:没想到打官司不花一分钱,事情还能解决这么快,由衷地感谢法院!
近几年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该类案件往往涉及人数众多,矛盾特征突出,太湖县法院结合审判实际,以类案为示范、以快审为目标,让群体性纠纷案件化解走上“快车道”,取得了法官高效办案和群众诉讼便利的“双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