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安庆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去年底,市卫健委等16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目前全市有多少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庆市将如何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8月11日,记者进行了详细了解。
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大
亟待加快建设
“我们幼儿园设有一个小小班,也就是托班,主要招收2岁半的幼儿,每年招收25个孩子左右,班里配备了两名幼儿教师和一名保育员,主要对幼儿进行生活方面的照护和自我服务及管理能力的培养。”迎江区六一幼儿园园长杨俊梅告诉记者。该幼儿园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设立托班,至今已开班近30年,近年来,报名入托的幼儿数量逐年攀升。“如今大多数家庭中父母要工作,孩子便由老人代为照顾,但在育儿观念、照护方式上与现代教育理念存在一定差距。”杨俊梅说,随着家庭经济条件和科学养育子女意识的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越来越受到关注。
“我们家孩子今年两岁,白天基本上由外公外婆带,最近表现得比较调皮,老人带得很疲累,我们也很苦恼,感觉家庭矛盾一触即发。”这几天,市民张女士和爱人商量着,等孩子再大一点就将孩子送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身边有朋友是这样做的,听他们反馈说,上托班不仅对孩子有好处,为他们日后上幼儿园打下一定基础,而且在老师的指导下,父母及老人对教养孩子也有了新的认识,学到了一些技能。”张女士说。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所托幼机构,规划在建5所,39所幼儿园设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班,5所幼儿园进行扩建,增设托育服务。“从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安庆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总量不多,和家长的需求存在一定矛盾,应加快建设步伐。”业内人士表示。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
开办试点
各地要按照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完成;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去年底,安庆市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根据家庭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安庆市还鼓励获得相关资质和符合专业标准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试点:开展单位福利性试点,鼓励支持医院、学校等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建设福利性机构,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开展社区公办民营试点,有条件的城乡社区要盘活闲置公共资源,提供场地设施,依托村居社区,建设社区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开展临时托管看护试点,结合小区资源,在街道、居委会或有条件的居民家中设立“临时托管看护点”,供小区内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在遇到照料困难(照料人生病、有事外出等)时暂时将儿童托管照料,根据托管时间长短负担一定的费用。
同时,安庆市将积极推广“托幼一体化”建设,科学规划幼儿园的数量,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并加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政策扶持。
城市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力争2025年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安庆市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注册年检制度,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形成违法失信惩戒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年审,年审不合格者,限期整改;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者,由发证机关收回登记注册书,并发布公告。凡未登记注册或设施条件差、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依法处罚。”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按照计划,力争到2021年,安庆市建成2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市城市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覆盖,农村根据需求建立,形成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记者 白萍 通讯员 金照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