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安庆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通过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形成综合医疗保障链条,梯次减轻参保居民、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基本医保方面
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39.86万人,参保率为103.7%。
其中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人群参保52.44万人,资助参保金额为10489万元。
目前我市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基本医保基金报销年度累计限额高达25万元。截至4月份,全市基本医保基金累计支付金额92886万元,其中住院费用支付74610万元,慢性病门诊费用支付12706万元。
大病保险方面
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
新生儿按规定办理“落地”参保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补充报销。
安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为60%-90%。截至4月底,全市大病保险待遇享受人次18491人次,大病保险基金累计支付金额6928万元,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1%。
医疗救助方面
截至4月份,全市直接救助82210人次,其中,住院救助65467人次,门诊救助16743人次。直接救助金额3653万元,其中,住院救助金额3550万元,门诊救助金额103万元。
市医保局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实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目前,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