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7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5.3%,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90天,其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污染天数为46天,占污染天数的比重为51.1%,臭氧成为影响我市空气优良率的主要因素。
臭氧大多分布在距地面20公里至50公里的“臭氧层”,能有效阻挡紫外线,保护人类健康。但是,近地面高浓度的臭氧会刺激和损害眼睛、呼吸系统等黏膜组织,对人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而近地面臭氧的产生大多以人为源为主,尤其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增多,是造成臭氧污染增长的主因。
近两年我市臭氧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臭氧超标天数从2017年的5天增加至36天,2019年臭氧超标天数升至48天,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集中在4至11月份,臭氧超标天数逐年增加,超标时段逐年延长。臭氧8小时浓度呈逐年上升趋势,臭氧导致的污染天气在逐年增加,臭氧成为影响我市空气优良率的主要因素。
对此,我市组织专家学者对臭氧污染管控进行了充分研讨,提出要全面排查涉气企业并建立清单,加强对VOCs和氮氧化物的综合治理,初步厘清以工业源、移动源、餐饮油烟污染物为重点的治理思路,下一步将加强对机动车尤其是柴油货车的管控、对涉及玻璃和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窑炉进行深度治理、对散乱污企业集中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