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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校食堂,需要强化什么?

时间:2019-12-25 09:37:57 | 来源:安庆新闻网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教育部、发改委等五部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农村学校食堂(伙房)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安庆晚报》12月5日)

的确,学生“身上衣服口中食”关乎成长关乎未来,是容不得苟且容不得大意的。因此,农村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实际上是减少了中间可能“雁过拔毛”的可变环节,同时也守住了学生在学校就餐的安全底线,给学生身体健康上了保险。

学校食堂,曾经是多少学子饮食的乐园和生活的港湾,也曾留下一代代求学者美好生活的温暖回忆。但不知从何时起,学校食堂摇身一变,成为商人逐利的场所。原先由内部行政垂直管理变成由外界承包以商业模式运营,原本以服务为宗旨的功能也逐渐窄化为以盈利为目的。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食堂经营者自然就会压缩成本,设法扩展利润空间。而由此所带来的价值损耗便毫不留情也毫不避讳地转嫁到学生身上,几乎从幼儿园的小伙食团到大学校园里的豪华食堂概莫能外。

学校食堂,顾名思义,是学生吃饭的地方。然我们还是想心存美好,将其视为“美食的天堂”。不过,要想真正发挥“食在天堂”的功能,让学生食得安心省心和开心,作为学校食堂监管部门和食堂经营人必须要达成共识,力求强化三大意识:其一要强化人文意识。食堂经营者只有树立“学生的成长第一,学生的身心健康大于天”的理念,一切经营利润都是构建在不损害学生利益前提下的阳光利润,这种追求一定会在尊重学生的同时赢得自尊。其二要强化安全意识。食品安全尤其是学校食品安全牵涉到千家万户牵涉到教育公信力及社会和谐,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酿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件,就有可能造成群体的负面影响。其三要强化服务意识。经验表明,所有服务部门,都是在更好地服务别人的同时体现并实现自我部门的价值,作为学校食堂,除了设法满足学生的口腹之欲外,还应满足学生的心理期待,做活做细做全服务文章,让广大学生能健康茁壮成长。


(王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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