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强等22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
据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境外“申博”太阳城网络平台是具有赌博性质的网站,网站主要利用“百家乐”游戏进行赌博,参赌人员通过网络视频看到实体赌场台面,由荷官发牌,玩家进行投注押庄闲,庄赢的赔率为1:0.95,闲赢的赔率为1:1,和的赔率为1:8,对子的赔率为1:11,参赌人员通过现金转存支付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充值上分(1分1元)。网站通过设定代理平台,按投注量(洗码量)的0.8%返还代理(俗称“洗码费”,可充值),代理开设会员账号逐级发展会员,通过在网站绑定的银行卡进行充值和提现,实行提前铺分、“一周一结算”等运营模式。其中代理分为占成代理(可占一至九成,与网站共担输赢)和不占成代理(只赚取洗码费)。“申博”网站通过非法收购等方式获取境内居民银行卡作为赌资周转卡,用于收取或者返还赌资。经核查,确定68张境内人员的银行卡为“申博”网站非法使用的赌资中转卡,共冻结赌资人民币3160165.01元。
被告人王某强于2016年11月开始接触“申博”百家乐平台,获得会员账号自己赌博,并将账号发给朋友参与赌博,从中赚取洗码费。2017年1月,被告人王某强与其上级代理被告人倪某约定,由倪某提供境外“申博”百家乐赌博网站相关网址、代理平台账号及密码,王某强在赌博平台占成93%、倪某占成7%;2018年5月起,改由“苇苇”(身份未核实)提供境外“申博”百家乐赌博网站相关网址、代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占成情况不变。王某强获得代理平台后,通过设置“十退一”、将网站提供的返利比例提高至1.2%-1.3%以吸引入气,层层发展下级代理,通过抽取平台账号利润分成及洗码费获利,其先后使用其父亲王某才尾号2298的建设银行卡、团伙成员骆某莹尾导2443的建设银行卡、本人开户的多张银行卡、微信以及支付宝等用于赌资周转。2018年5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王某强赌博网站平台下方共有代理账户25个、下级代理账户21个、会员账户128个。截至2019年3月,公安机关冻结涉案银行卡931张。
迎江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强等11人为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犯罪而形成人员固定,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各被告人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接受投注、发展下级代理,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参与赌博网站维护管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22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听取了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