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最低工资调整出炉!9省份上调,你家那里涨了吗?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1日电 (王永乐)钱要变多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又增一地!近日,福建公布2020年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明确上调今年或明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至少达到9个。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20日,北京、辽宁、上海、湖南、重庆、陕西、河北等7省份已执行了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贵州新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执行,福建新标准则要等到明年1月1日起执行。全国31个省份中,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等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为全国最高。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9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重庆涨幅居首
今年以来明确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至少有北京、辽宁、上海、湖南、重庆、贵州、陕西、河北、福建等9省份。目前有26个省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多个档次。其中,大部分省份分成3档或4档。福建是目前唯一一个分5档的地区,新标准将缩至4档。
具体来看,重庆从1月1日起,第一档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第二档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300元。
上海从4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20元调整到2480元,增加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1元调整到22元。
陕西从5月1日起,一类工资区最低为1800元/月,二类工资区最低为1700元/月,三类工资区最低为1600元/月,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120元。
北京从7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20元调整到2200元,增加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与原标准持平。
湖南从10月1日起,四类月最低工资标档次调整为:1700元、1540元、1380元、122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90元至120元不等。
辽宁从11月1日起,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二档为1610元,三档为1480元,四档为130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180元或190元。
河北从11月1日起,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200元或250元。
贵州从12月1日起,一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90元,二类区为1670元,三类区为157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100元或110元。
福建从2020年1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五档缩减为四档,分别为1800元、1720元、1570元、142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40元至100元不等。新的第四档标准则较现行第五档标准高出了140元。
从9省份数据来看,重庆以300元的涨幅居单次调幅之首。
根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除上述9省份外,山东明确,鉴于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统筹考虑山东经济发展状况,为避免成本过快上涨影响企业竞争力,确定2019年不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广西已就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均拟上调130元,在征集有效期2019年9月16日前,广西人社厅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有效反馈意见和建议。
此外,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湖北、甘肃、青海、宁夏距离上次调整时间均已满两年,浙江距离上次调整时间即将满两年。
各地标准“含金量”不尽相同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一,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存在差异。以31省份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为例,上海以2480元/月居首位,青海最低为1500元/月,安徽次低为1550元/月。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含金量”不尽相同。
首先,对于是否包括职工本人缴纳的各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各地规定不一。据安徽人社厅消息,全国31省份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北京、上海、安徽不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其他28个地区发布的均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另外,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生活成本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以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单对比可以发现,部分省份最低工资标准超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省份两者差距则较大。
例如,河南、贵州、西藏、甘肃、新疆等地,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均超过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种“工资”你都了解吗?
“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平均工资”,这三种经常见诸报端的“工资”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董克用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一套严密的公式计算出来的。如果标准过低,一些低收入劳动群体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如果标准过高,会引发企业人力成本压力增加,若造成企业亏损甚至关闭,最终吃亏的还是劳动者,所以只有适合当地的情况才是关键,才是可持续的。
值得一提的是,伴随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与之相挂钩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就业补助标准、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等也将作出相应上调。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依据。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
企业工资指导线并非是强制性要求。因为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属于指导性信息,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
如云南人社厅在解读文件中指出,企业工资指导线属于指导性信息,不具强制约束力。其主要功能是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人工成本,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引导协商结果与社会经济发展及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相协调,以实现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企业工资指导线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国有企业在严格执行工资效益联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应参考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水平。
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统计部发布平均工资数据后,有人感觉自己的工资并没有那么高,有网友吐槽“工资被平均”“拖后腿”了。
对此,黑龙江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平均工资”统计指标的解读》指出,统计部门发布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它是反映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劳动力用工成本的重要指标;反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重要依据;保险政策征缴、发放的基础数据;是分析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人工成本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解读还称,平均工资反映的是税前工资。公众对工资收入的感觉往往是依据拿到手的实发工资,但统计部门统计的工资是税前工资。另外,平均工资不等于个人工资,不能简单拿个人工资与总体平均工资进行直接比较。平均工资是反映工资总体情况的指标,是由统计部门根据每个单位上报的数据汇总计算得出的平均概念。
解读还指出,由于各单位所处行业、所在地区和经济效益的不同,各单位的工资水平有高有低,高于总体平均工资的单位觉得数据偏低,低于总体平均数的单位觉得数据偏高。实际上,工资和收入一般呈现正偏态分布平均值往往偏离并高于一般水平,即大多数个体数据低于平均值。(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