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为邻,五邻为里。说到邻里,我的脑海中立即就会出现小时候这样一幅画面:东家炒了一盘好菜给西家端一份过来,西家从乡下带回一篮红薯给东家送来几个;酱油没了,直接到对门家厨房去拿;家里有事把孩子托给隔壁奶奶照顾;小孩子们相约一起去抓知了……可如今,这样的人际关系正在被城市化及众多新型媒介消解。原本的“远亲不如近邻”变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缺少了人情世故的调节,没有了公序良俗的缓冲,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往往就成了矛盾纠纷的导火索。
邻里间发生的矛盾说大不大,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说小也不小,关乎文明与法律的界限、关系个人权利与自由的边界。如何解决、减少邻里纠纷,既需要居民有素质讲文明、有法治意识,也需要物业、街道、公安机关等严格依法办事,有敢于说“不”的底气和担当。
事实上,邻居之间许多矛盾都是因为缺乏沟通和宽容,才使得矛盾越来越尖锐。处理这种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宽容,只有互相忍让,宽以待人,才能化干戈为玉帛。没必要依靠政府部门、物业公司、业委会等来裁决是非,更不是非要诉讼到法院,争个是非对错。因为邻里间和睦相处,可以带来彼此安定、和谐的生存空间和环境。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而邻里关系又是整个大家庭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邻里关系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社会是否和谐与稳定。战国时期孟子的“乡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为我们描述了邻里友善相处、社会美满和谐这一令人神往的意境。发生在我市的清代当朝礼部尚书张英“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六尺巷”故事,成为彰显中华民族和睦谦让美德的见证。近年来,不少社区、街道为打破邻里间“自我封闭”的“寒冰”,相继出台了居民公约、邻里文明公约等,尝试为邻里间的文明交往提供规范,通过开展“邻里节”“百家宴”“饺子宴”等活动,为邻里文明交往搭建起一个个直接的舞台。其实,构建和谐邻里,营造良好人际关系,不仅是一个城市人文素养程度高低的重要表现,更彰显了一个城市文明的进步。
天地之间,人们互相依存,必然少不了交往。大家既然居住在一起,见面都是好邻居,谁也不比谁高,谁也不比谁低。只有平等相处、互相礼让、尊重他人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所以,我们一定要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彼此真诚相处,这样大家才能拥有祥和宁静的生活空间。也只有每一个居民都和睦相处,整个社区才能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