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讨论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回答的课题。把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知常明变者赢,守正创新者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能自我满足,更不能固步自封,而是要把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既要坚定信心,也要锐意进取。比如,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再比如,面对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严峻的风险挑战,必须着力抓好重大制度创新,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事实证明,兼顾制度自信与创新自觉,保持守正坚定与创新激情,才能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保持定力,意味着坚定志不改、道不变的信念,必须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尺度,该改的、能改的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守正创新的一条基准线。
改革创新,意味着增强主动应变、积极求变的决心,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比如,浙江等地推行“最多跑一次”,针对的就是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再比如,在上海、海南等地开展贸易自由试验区,着眼的是新时代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断探索中与时俱进,通过改革不断自我完善、超越自身经验,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今天,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绝不能有半点骄傲自满,也绝不能有丝毫犹豫不决。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才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守正创新,以保持定力增强制度自信,以改革创新激发制度活力,我们一定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