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民吴某晚上饮了酒,第二天驾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被查出酒后驾车,面临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9月2日早上7点,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到报警,称一驾驶员驾驶小型汽车在桐城市一村道高速桥涵洞处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车辆损坏。
交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经调查了解:当日早上吴某驾驶皖A84K**小型汽车行驶到高速桥涵洞时,因前一天下雨,涵洞路面泥泞,导致车辆发生侧滑,撞到了涵洞墙壁,所幸事故只是造成车辆损坏,没有人员受伤。交警在勘查事故现场过程中,发现吴某身上散发出一股酒气,涉嫌酒后驾车。民警现场对吴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吴某在9月1日晚上10点多和朋友一起吃夜宵时喝了三斤扎啤,事发早上起来后以为酒醒得差不多了,就大胆驾车上路,哪知半路发生了交通事故。
吴某的车辆损失事故由交警依法进行交通事故认定和处理。其因饮酒驾车,当日被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