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市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强化农村食品重点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农村小超市、农家乐、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等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原料采购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台账、食品是否按要求生熟分类储存、餐饮具是否按要求消毒等进行规范,截至6月底,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586户,食品销售主体13259户,餐饮服务主体4630户,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42户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10个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8份,均已整改到位。
为进一步打击农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获过期食品1777.3公斤,立案307起,罚没款达226.73万元,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1户,移送公安查处9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7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市各乡镇均已完成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组建工作,共有队员3670名,实行网格化监管,构建“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农村食品监管责任体系,延伸食品安全监管的触角,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真正提高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灵敏度,更加有效地防范农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