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落实高校学生资助制度,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今年市财政下拨市属4所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1957.7万元,涉及564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截至目前,我市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高校奖助学资助体系,确保每位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上不起大学,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
据了解,每年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总数的3%;对于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设有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高职在校生资助面提高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学校可分为二至三档评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校专科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
(记者 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