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构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近年来,望江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深入开展村民自治工作。该县在全面构建治理体系中,共划分网格1015个,配备网格员1015个,村民小组长、单元长、联防长制度全面建立,共有村民小组长4172人,单元长764个,联防长777个。通过“一加强三发挥”,即积极稳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注重发挥村民理事会、城乡社区协商委员会、村规民约推动村民自治作用,切实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努力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该县规范换届选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村(社区居民)民自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2018年,该县推行三级联审制度,100%“两推一选”,把好选人关,如期圆满完成全县135个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为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美好乡村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他们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各级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下,该县群众依托自然村、大屋场和村民小组自发成立了1684个村民理事会。村民理事会是在该县美好乡村建设、集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中应运而生的,它是建立在邻里关系、宗族关系和血缘关系基础之上,是一种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建设和自我监督的自发组织,是村民自治制度的延伸,是该县乡村治理的一种有效形式,是活跃在农村工作一线、代表群众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村民理事会充当“建议员”。从村民理事会产生的根据和程序来讲,某种意义上,理事会是村委会的延伸,或者说支部抓理事会实际上抓的是“村委会+理事会”的工作模式。如2016年雷池乡雷池村在讨论修改《雷池村居民自治章程》过程中,为适应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邀请村民理事会参与《居民自治章程》讨论和修改,章程确定今后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村务管理等涉及到村民的事项,都应征求村民理事会意见,实行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
——村民理事会充当“组织员”。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凉泉乡湖滨村汪家大屋村民理事会积极配合村两委,充当“组织员”,积极主动开展陈年垃圾清理和危旧房屋拆除行动,以美化汪家大屋环境为工作目标,先易后难,共拆除大小危旧房68处、160余间。同时探索建立了一套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了“垃圾不落地、污水不上路、畜禽不放养、杂物不乱堆”的良好效果,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村民理事会充当“服务员”。2016年望马楼村成立了“党群说事会”,由原离任的书记、主任8人、乡镇退休教师、干部2人、群众代表3人共13人组成。“党群说事会”是望马楼村党总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创新“民主理事”模式之一,成为村两委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党群说事会”通过“周一说事”切实解决群众烦心事,群众也都清楚有事星期一公开说、公开讲,成为村民说事议事的惯例。自“党群说事会”成立以来,共接待老百姓240人次,解决和处理矛盾纠纷120起。再如凉泉乡湖滨村汪家大屋注重发扬邻里互助作风,及时帮助群众化解难题。贫困户李某节患直肠癌,医药费当时没有着落,理事会积极组织村民召开会议,理事会成员带头为该户筹集资金,群众自愿捐钱捐物,及时帮助该户解决了燃眉之急。
——村民理事会充当“调解员”。凉泉乡湖滨村汪家大屋理事会注重发扬邻里互助作风,及时帮助群众化解难题。如贫困户徐某,因家庭琐事闹纠纷,其儿媳妇闹着要离婚,理事会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认真倾听其儿媳妇的哭诉之后,以“家和万事兴”的古训劝导,帮助分析矛盾产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成功使其家庭和睦如初。以德治为支撑,树立文明新风。“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基层平安创建和社会治理,要依靠法之必行,也要靠道德教化。依法治理、以德治理,不仅意味着把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而且要求基层治理刚柔并济、入情入理。汪大屋理事会极力推崇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大力弘扬本土“三孝”文化,同时将中华二十四孝的典故全部绘制上墙,通过搭建“老周说事站”“道德讲堂”等平台,组织开展“孝贤模范”“最美人家”“五好家庭”等评比活动,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感受古今道德典范的魅力,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村民理事会充当“宣传员”。解决基层矛盾纠纷,有时光靠说理讲情还不行,关键是要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湖滨村汪家大屋理事会充分发挥“老周说事”的平台作用,通过召开群众会和“大喇叭”宣传等方式,定期向群众宣传推送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开展普法教育。通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村民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大家遇事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商量着办、依法律办。
在发挥社区协商试点示范带动工作中,该县继华阳镇司阁村和桃园社区完成省民政厅开展的第二批省级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验收之后,该县雷池乡雷池村被纳入第三批省级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名录,该县还自主探索,将杨湾镇丰乐村列为县级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范围。
目前,该县社区协商的内容包括环境卫生治理、农田水利改造、社会救助救济、邻里矛盾纠纷、征地拆迁安置、廉租住房申请等方方面面,社区协商的形式主要是通过线下民主恳谈、村(居)民决策听证、“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等,以及利用微信、QQ、微博等线上网络平台,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切实维护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城乡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获得感有效得到提升。
为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推动社区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实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该县还积极开展社区协商议事活动,通过搭建起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拓展“7+X”工作模式,实现民主决策,促进村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将村民自主事务的管理决策“权”交还给村民,实现“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