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由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的一起抢劫案一审宣判,望江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袁某曾有2次盗窃前科,并且沾染赌博恶习。2016年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固定职业,经常赌博欠下大量赌债。
2019年12月底,因被追索赌债,并且知道女牌友江某独自一人在望江带孩子,便萌生了到江某家抢劫的念头,随即提前购买了头套、手套以及水果刀等作案工具。
此后,袁某晚上携带作案工具,戴上头套和手套进入到了江某的出租屋内,见只有两个小孩,便将两个小孩控制住。等到江某回家后,袁某持刀架在小孩的脖子上,要求江某交出家中财物。江某担心孩子安危,交出随身携带的260元现金和金戒指。袁某不满足,要求江某出去取5万元给他,江某无奈只好出门去取钱。
江某在路上向朋友借钱,朋友问清缘由后立即劝其报警。江某报警后,与朋友们一起回出租屋,袁某见有很多人来,担心被抓,便翻墙逃跑。
三日后,袁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袁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鉴于袁某退赔了江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检察机关根据袁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建议量刑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袁某同意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本是家中顶梁柱,却因嗜赌成性犯下过错,袁某每次想到自己家中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儿子,都流下悔恨的泪水。
(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