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已正式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民法典第六编,对现有的继承法作了大量修改!最大的亮点是尊重被继承人的意志,完善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不再优先,只要被继承人的遗嘱内容是真实的,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又在外观形式上符合法律要求,就可以按照他的遗嘱去处分其遗产。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主任韦国律师:《民法典》继承编对现有《继承法》的改变具体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对遗产范围的界定做了规定。过去主要采取列举式,这次采取概括式。列举式需要一项一项去定性什么样的财产是遗产,概括式就是所有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都是遗产,这样就容易判断究竟什么是遗产。
二是完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事由。继承编草案把欺诈胁迫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也作为丧失继承权的事由。
三是在扩大法定继承人方面有一定进展。民法典继承编草案规定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应当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四是在遗嘱形式方面有很大变化。对于打印遗嘱,认为是有效的遗嘱方式。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五是当一个人立有数份遗嘱时,如果这些遗嘱内容相互冲突,最后以哪个遗嘱为准?原来继承法虽然也有规定,按照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但又有特别的规定,即:公证遗嘱不能撤销,其他遗嘱只能用公证遗嘱来撤销来改变。会存在一个人原来立了公证遗嘱,在他死亡之前,突然要修改遗嘱,且公证遗嘱又来不及做,他就没办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处分遗产。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把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彻底删除,就解决了这一问题。
六是在民法典首次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这次用五个条文规定遗产管理人制度,包括遗产管理人的选任、遗产管理人的指定、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以及遗产管理人没有尽职尽责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七是民法典继承编规定转继承。过去继承法没有写入转继承,致使现实生活中的转继承没有法律依据,这次把转继承写入,这一问题就解决了。
(记者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