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的岗位很平凡,但与群众接触最多,也是最有机会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警种。没几年,我就退休了,或许就没有那么多机会再为群众服务。但穿上警服一天,无论是下班还是退休,都是警察,都是党员,遇到需要帮助的、紧急的事,我都是责无旁贷。”5月18日,提及跳湖救人的事,年四余说。(《安庆晚报》5月20日)
安庆从来都是好人多,每每突发事件面前、危急紧要关头,总会有热心市民挺身而出,施以援手,用善举善行驱走“路人冷漠”的寒意,弘扬了扶正祛邪、助人为乐的社会新风。再加上全市上下持续选树道德模范、宣传好人事迹,不断影响、感染更多的人去认可、去传递、去践行,“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得好报、扬好德”的主流价值观渐入人心,正能量充盈着每个人的心灵和社会的方方面面。
交警跳湖救人,不仅延续了生命的希望,也托起了社会道德的天平,更闪耀着可贵的美德和人性的光辉。“跳湖救人”演绎的是见义勇为最美的风景,他和“最美民警”、“最美妈妈”、“最美教师”一样,不愧为最美安庆人。
“跳湖救人”传递着一种爱的凝聚力。人性是可以产生共鸣的,当一个人挺在前施以援手,就会带动无数人勇敢地站出来,用同样的举手之劳来行义举、做善事。在这名交警身上,闪耀的是那种舍己救人的人性之美,显示的是平民英雄本色。“生活中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从他身上,我们最应该汲取的,是把“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把“做一件该做的事”的精神,更好地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该出手时就出手,并让文明个体自发行为逐渐成为社会普遍自觉的道德实践,从而使整个社会拥有更多温暖、阳光与希望。
见义勇为是对正义的追求,对良知的呼唤。事实上,我们的社会并不冷漠无情,也不缺少见义勇为的良善,但正义的观念只有在良性的社会土壤中,才能生根发芽开花,成为公众一念之间“习惯成自然”的向善本能。无论以怎样的方式打开,最后是怎样的结果,只要我们每个人的心底都存有一份善良和正义,崇德向善就会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知荣辱、讲正气、舍己为人的好人精神就能在安庆大地处处闪光,为安庆这座美丽城市注入不竭的精神动力。
(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