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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快递集中“来袭”,市民吐槽快递员——我的快递放在哪,麻烦告知

时间:2019-11-19 14:37:13 | 来源:安庆新闻网

“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网民们陆陆续续收到了网购的商品。在欣喜收货的同时,有市民向记者表示对快递公司的服务并不满意,称快递公司在投递包裹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给她造成了一些麻烦。

家住迎江区华中东路迎江御墅小区的吴女士非常喜欢网购,今年的“双十一”,她照例购买了不少商品。11月17日,吴女士告诉记者,她一共有24个包裹,目前已经收到21个。

据吴女士介绍,在她已经签收的这21个包裹中,其中一部分是收到了快递点发来的短信,告知她由于快递量过大,让她凭取件码自行前往小区里的临时快递点取货。另外有一部分快递则被快递员直接投递在了快递柜里,而投递前吴女士没有接到快递员任何告知信息。

吴女士坦言,“双十一”快递量爆棚,快递员因为业务量过大,没有及时打电话或者发信息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将快递存放在快递柜的做法大家都能理解。“但是如果是送货上门,快递员必须提前告知,这是快递员应尽的义务,不然很容易对收件人造成不便。”

原来前两天,吴女士在翻看手机淘宝的物流信息时,发现她的一件包裹显示已签收,可她并没有收到货。吴女士立即拨通了快递员的电话,快递员说货是送上门的,由于送货时家里没人,快递员便将包裹直接丢进了吴女士家院子里。再加上送货太忙,所以没有打电话告诉吴女士。

“后来我查看了整个院子,都没有找到包裹,结果调查了半天,原来是快递员看错了门牌,将包裹丢进我隔壁邻居家的院子里了。”吴女士对记者说,她这个邻居因为孩子需要陪读,常年不在这边居住。后来打电话经过邻居家的同意后,她老公翻墙进到邻居家里,才将包裹取了出来。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根据该条规定,快递员在投递快递前,没有提前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将快递随意扔在收件人家里,也属于违规现象。


(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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