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成区内将禁止燃用散煤
■建成区月底将全部纳入禁燃范围
■加快淘汰老旧燃气车辆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随着秋冬季节来临,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降低秋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即日起,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利用约100天的时间,在持续实施“五控”基础上,集中开展各类大气污染源整治。
前期,我市对全市423个点位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并对PM2.5源进行解析,综合分析气象原因,结果显示我市PM2.5来源中,燃煤源、扬尘源、机动车尾气源、工业源、其他源分别占比33%、31.1%、24.7%、8.7%和2.6%。
行动要求,各个工地、码头、搅拌站要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推广塔吊喷淋和围挡喷淋;拆迁工地要落实湿法作业措施;进一步加强城区“三车”管理和道路扬尘管控;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用散煤;各县(市)10月底要将建成区全部纳入禁燃范围;要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要开展VOCs排放和“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严控秸秆禁烧和餐饮油烟污染,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和人工增雨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