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日前出台《安庆市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层医疗技术人员队伍及乡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方案》明确,市立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应采取“组团式”方式,向对口帮扶的贫困县县级医院派驻院长或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及学科带头人,每个帮扶团队不少于5人。派驻的院长或副院长连续驻点时间不少于1年,其他人员连续驻点时间不少于6个月,帮助贫困县县级医院加强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力争为帮扶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同时,推进影像云、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会诊等系统建设,实现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并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延伸。通过远程会诊、查房、示教、培训等形式,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今年安庆市已在潜山市、太湖县、宿松县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方案》要求,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
基层医疗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各地要继续做好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力度。继续为贫困地区招聘特岗全科医生,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数量不足问题;核实核准是否存在行政村卫生室“空白点”。对于无卫生室的行政村,通过设置临时医疗点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服务。此外,脱贫攻坚期内要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设备。
《方案》还明确,2014年、2015年已脱贫人口,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保障待遇,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2015年底未脱贫的贫困人口以及动态调整新识别的贫困人口,享受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