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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安庆城区5家房企失信被扣了分

时间:2019-09-11 09:37:24 | 来源:安庆新闻网

《安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自8月1日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市住建局根据办法已对城区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失信行为予以扣分。

信用等级划分四档

根据《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A、B、C四个等级,信用分值在100分以上(含)为A+等级;信用分值在80至99分之间为A等级;信用分值在60至79分之间为B等级;信用分值在60分以下(不含)为C等级。

信用等级考评计分时段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非法占用土地实施房地产开发的、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套取政府补贴资金等行为,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其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C等级。

失信企业将被限制投标

据介绍,信用考评结果将作为市场准入、资质审批、市场监管、创先评优的依据。获得A+等级的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推荐给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和相应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建议依法对其给予信用加分等奖励;在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延续时,对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有在建开发项目的企业可申请下调重点监管资金保留额度等。

A等级的企业在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延续时,对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优先推荐参与绿色建筑、国家A级性能住宅、康居示范工程项目等评定,以及企业评先评优;有在建开发项目的企业可申请下调重点监管资金保留额度。

B等级的企业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在本区域内的所有在建开发项目加大检查频次;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诚,并在信用信息系统记录提醒、约谈、告诚的情况。

C等级的企业在B等级的措施之外,还将限制其参加表彰、评先评优活动;限制其参与本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投标资格;告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和相应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建议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发出限制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的预警提示,向银行业金融监管机构发出限制信贷的建议函,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建议限制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开发;加大对企业开发资质和市场行为日常动态核查力度,对企业资质条件不符合现有资质条件的,依法给予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开发资质证书或待现有项目开发完毕后不得开发新项目的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对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管。

住建主管部门将根据本地实际,将三年未发生失信行为且有守信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列入“红名单”,将有严重失信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采取严格惩戒措施。


(记者 江露露 通讯员 郑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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