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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安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为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套上“紧箍咒”

时间:2019-09-09 09:37:19 | 来源:安庆新闻网

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自9月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行动治理范围包括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工贸企业,重点是涉及“一重点两重大”的企业。其中“一重点”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如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和氢气等的人工煤气等);“两重大”指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特别是涉氨制冷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如铝镁粉尘)、易制毒化学品且属重大隐患的。

治理内容包括未建立健全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信息档案的;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建设项目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未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未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

及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评价并报备的;未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的;未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备案,未建立完善并有效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违反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

还涉及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的;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安全风险不清楚、不掌握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和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或未按设计的场所储存的,或储存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的。

此外,还包括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储存危险化学品无标志标识、无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设置和运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工具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未制定符合实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按规定进行修订、评审、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的;生产自用危险化学品对外销售,应经许可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安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不到位的。


(记者 李渊 通讯员 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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