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望江县公安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各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并成功破获5起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案件,收缴野生虎纹蛙(俗称“田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52只,非法捕具一批,抓获涉案嫌疑人5人。
9月9日上午,望江县公安局鸦滩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入户走访中获悉葛林村蔡某家有多只虎纹蛙,民警上前检查现场查获7只,随即将蔡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蔡某交代其于当天凌晨拿网兜进行非法捕猎的犯罪事实。
9月15日上午,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鸦滩派出所民警在麦元街某水产市场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摊点的老板在偷偷售卖虎纹蛙类,当场查获野生蛙类虎纹蛙45只。嫌疑人吴某交代其于当天早上在农贸市场通过收购他人售卖的虎纹蛙进行贩卖获利。民警顺藤摸瓜,迅速锁定将虎纹蛙出售给吴某的嫌疑人胡某、郝某、甘某,并成功将其抓获。
目前,蔡某等五人因涉嫌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