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9月10日至9月30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自9月10日起,由市教体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的3个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教育部门重点对学校和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排查,掌握乘车学生底数,督促学校建立校车安全制度,教育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非法接送车辆;公安部门重点排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态和交通违法等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账;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各负其责,重点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应急管理部门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等。
各县(市、区)将组织对辖区内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和道路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校车和各类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情况,严禁校车带病上路,严禁超载超速,严禁违规运营,严禁无运营资质车辆非法运送学生;重点排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安全情况,完善道路、车辆、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以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校车安全管理法规和文件,使校车驾驶员、中小学生(幼儿园)照管人员、教职工、家长和学生做到知法守规。指导学校针对季节特点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管控,公安交警部门在主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门前设置“护学岗”,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安排定点执勤,共更新交通标志105块、隔离护栏610米、施划交通标线700平方米。同时,强化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严把校车入口关,全市校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达100%,严厉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已查处45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