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我市出台《关于优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的通知》,在施工许可与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开展按施工进度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项目开工时间可至少提前1个月。该政策的出台是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创新举措,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质效,更好地服务全市高质量双招双引,持续创优营商环境。
《关于优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的通知》明确表示,我市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均可结合项目实际,按施工进度分两个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结合房屋建筑项目类型,按工业项目和非工业项目两类进行阶段划分,其中工业项目分“正负零”以下和“正负零”以上两个阶段,非工业项目分基坑及以下和基坑及以下以外部分两阶段。
工业类项目,建设单位只需提供经批准的规划总平方案和“正负零”以下部分满足施工许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即可通过承诺办理“正负零”以下阶段施工许可,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类的工业项目拿地作出承诺即可办理;非工业类项目建设单位在设计方案通过审批、基坑及以下部分图审合格后,作出相关承诺即可办理。
而在此之前,房屋建筑项目只能整体申报施工许可证,“以工业类项目为例,之前整体申报施工许可证,要有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资料才可以办理。”市住建局行政许可科科长袁成浩对政策进行了解读,现在只要有通过审批的规划方案总平图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就可以申请开工。
分阶段施工许可,可以最大限度节约时间。“过去,项目必须办完所有建设审批手续才能开始动工,办理手续期间,项目工地只能‘晒太阳’,浪费大量时间。”袁成浩说,现在,将整套手续分割成两段,具备一阶段条件,办理一阶段许可手续,进行一阶段施工建设,项目审批和项目建设交替进行,“串联”改“并联”,项目开工时间至少可提前1个月。
同时,也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在此之前,项目必须在城市基础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齐全的前提下才能动工建设;现在,则可先进行地下基础工程建设,待办理地上主体工程施工许可时再缴纳有关费用,为企业建设资金周转留足了空间。另外,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是边施工边办手续,一改从前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后相关人员设备就要进场等候开工的状态,最大限度的避免了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资源闲置。
分阶段施工许可也一定程度强化了监管。“过去,项目审批前置多,耗时长,企业为抢占市场先机,经常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开工,未批先建屡禁不止,既耗费了大量行政执法成本,也对企业社会信用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袁成浩说,现在,基本建设程序大量后置和简化,项目拿地即可开工,能够有效遏制违法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