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获悉,经5月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庆市协调联络组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印发工作方案,成立协调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工作,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此次自查主要内容为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018年、2019年、2020年三轮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省整改指导组确定的“消除城镇污水垃圾、化工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污染、尾矿库污染、饮用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地”等七个方面问题。
根据方案,自查责任分工明确。本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按原有核查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开展核查和督办;前期交办的三轮国家警示片问题、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由原整改责任单位负责自查;城镇污水垃圾、化工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污染、尾矿库污染、饮用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地等方面问题,则分别由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安庆海事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或配合。
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分别成立工作专班,每天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自查和排查,并上报检查结果。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还牵头成立核查组,对各部门自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查,确保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