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市民政局获悉,4月12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倡议书,要求各社会组织按照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要求,支持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给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
倡议书要求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动员会员单位(会员)自觉抵制以下5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坚决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积极发动会员单位(会员)踊跃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进一步营造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
倡议书还要求各社会组织通过加强表彰管理、收费管理和会议管理,规范自身管理,提高合法社会组织公信力和影响力,不断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