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一头系着法律公正,一头系着百姓冷暖。太湖县检察院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拓宽案源,严格工作流程,有效发挥好、实现好司法救助这一工作职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使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9年10月12日晚,太湖县晋熙镇文博园一期附近发生了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张某某系恋爱关系,双方因感情纠纷多次发生矛盾,被害人潘某某到场帮忙化解。在此过程中,因张某某拒绝复合,王某某遂心生恨意拿起剪刀将其捅伤,被害人潘某某上前阻止,也被王某某捅伤多处,并死亡。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同年12月24日,在我县弥陀镇再次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命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与被害人陈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感情不和,被害人陈某遂提起离婚诉讼。在两人离婚的过程中,张某某突然拿出准备好的刀具,残忍地将陈某杀害并将其头颅割下后丢弃在地。
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检察官发现两案均有共同的特点,系因感情纠纷引起。这两起故意杀人案中的被害人均有未成年子女,在校就读,其家属无收入来源,子女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和其他社会救助,导致现阶段生活陷入严重困境。院控申部门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查阅案卷,调查走访并向院领导及县委政法委报告,帮助两个家庭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经审核同意,向两个家庭各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万元,这一举措,彰显了司法机关的温暖。
另据调查,第一起案件被害人潘某某父亲曾遭遇车祸,在车祸中潘某某母亲死亡,其父腿部做过手术,长期需要钢板支撑。在潘某某被害后,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其父无任何收入来源,连下一步的手术费都无力支付。第二起案件被害人之女系未成年人,家庭困难,基于这一情况,承办检察官向分管检察长汇报,提出向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今年10月23日,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派员来太湖县,走访调查,核实案情,并决定进行联合司法救助,再次对两个受害家庭发放救助资金共计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