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臭氧导致的污染天气在逐年增加,臭氧成为影响空气质量优良率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遏制臭氧污染态势,我市制定了2020年臭氧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臭氧污染多发的4至11月作为防治攻坚期,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力争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方案明确,今年我市将建立“技防+人防”协同治理模式,计划在9月底前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通过34套微型空气站、2套组网雷达、移动走航监测车、国标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等立体监测手段,组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监管网格,实施精准治理。
据了解,臭氧是由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等在太阳光照射下产生的。因此,协同控制和削减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是解决臭氧污染的关键。方案要求,我市要重点管控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氮氧化物。
为重点管控挥发性有机物,我市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开展建筑涂装、道路施工VOCs排放治理,倡导绿色装修,全面推广水性建筑涂料,优先采用VOCs含量低的涂料、油漆和有机溶剂等;深化汽修行业VOCs治理,依法取缔未经审批从事喷涂作业的汽车维修企业,坚决打击露天喷涂或不落实环保要求行为;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管,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排放管控,指导督促餐饮经营户规范安装、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整治城市露天烧烤、露天大排档。
在协同治理氮氧化物方面,我市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淘汰老旧车辆以及强化移动源执法检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怀宁海螺、怀宁上峰水泥、白鳍豚水泥等水泥企业10月1日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依法查处不能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或淘汰。
(姜萌萌 记者 项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