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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有限制,骑不了? 投放企业:16周岁以下禁止使用,小一号单车正在“路上”

时间:2020-04-22 13:37:01 | 来源:安庆新闻网

4月15日,《共享单车在安庆》的报道见报后,很多市民对共享单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也有一些市民向记者反映,在扫码和骑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为什么有些用户无法开锁,有没有为身材偏小的人群提供小号单车?记者就此进行了跟踪采访。

张洋是安庆市某中学初二的学生,自从家门口投放了共享单车后,他便想体验一下,但通过手机注册后,却无法扫码用车。

张洋告诉记者,下载APP后,根据提示一步步注册成功,交了押金,但是点开扫码开锁功能后,却提示“该年龄段限制使用”。

张洋出生于2006年,今年刚满14岁,对于不能使用共享单车,他很不解:“以前去上海、南京等城市旅行时,注册过当地的共享单车,没有出现过因为年龄原因不能使用的情况。”

记者在永安行安庆分公司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而安庆市投放的共享单车为助力自行车,属于电动自行车,所以需要年满16周岁才可以使用。

“为了防止未满16周岁青少年使用,在使用上进行了限制,所以才会有无法开锁的情况。我们也在车筐上做了提示,特别标明‘禁止16岁以下青少年使用’。”永安行安庆分公司负责人杨超介绍。

虽然在扫码环节,限制了16岁以下青少年使用,但还有一些未满16岁的青少年在家长的帮助下,体验共享单车。

针对此种情况,安徽君江律师事务所主任丁国安分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8-16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16岁以下青少年通过家长的注册账号使用共享单车,也就是视为家长将共享单车的使用权转借给孩子,因此家长需要履行监护责任。如果在使用中出现意外或损坏,责任的划分也分为两种:一是因骑行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由家长及骑行人负责;二是如果因车辆本身性能问题造成的,则共享单车平台也需要负相应责任。

此外,还有市民反映,目前安庆市街头投放的共享单车车身较高,不太适合身材偏小的人群使用。

“我在上海也使用过共享单车,当地提供了好几种车型,我选择了一款车身比较小的,骑行感觉很安全。可在安庆的共享单车,只有一种车型,我把坐凳调到最低,脚还是够不着地,有些不敢骑。”市民汪女士介绍,注册后,因为车子高不敢使用,只好退款了。

记者前往共享单车停车点实地查看,安庆投放的共享单车车身长度为1.7米,坐凳高度一般距离地面85厘米左右。但坐凳下方有一个扳手,通过打开扳手后,可调节坐凳高度。通过现场测量记者发现,坐凳在最低位时,距离地面78厘米,最高位时,距离地面90厘米。

“目前,我们在安庆投放的共享单车都是统一车型,正常来说,通过坐凳调整,可满足身高在1.5米以上成年人群的使用。”杨超介绍。

对于是否会投放小一号的车型,满足身材偏小人群的骑行需求,杨超表示,对于身材偏小的用户,公司已有考虑,目前公司已经生产了小一号的车型,但由于还未量产,所以暂时没有办法投放市场。待小一号车型量产后,可逐步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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