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市民政局通过培训、考核、监督、规范等多种方式,扎实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年度检查和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相结合。该局把社会组织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的情况作为年度检查和规范化建设评估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和评估。
培训和宣传工作相结合。该局组织社会组织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认真挖掘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的典型,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树立一批自律机制好、社会公信力高的先进典型。另外,在市诚信活动月中,引导社会组织集中开展一些有规模、有影响的社会主题公益活动或诚信服务承诺活动。
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相结合。该局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依法打击非法活动、查处违法活动,把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实施“红黑名单”与信用档案记录相结合。该局印发了《安庆市社会组织“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定期发布“红黑名单”并进行公示,并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真实、准确、及时地记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并在政府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联合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