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宿松县人民法院通过视频开庭,连线看守所审理一起盗窃案,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13日晚,被告人梅某某、喻某某驾驶一辆白色货车,行至宿松县五里乡五里村路河组邓某某家牛棚附近,将牛棚里的1头水牛和3头黄牛偷走,后运至被告人喻某某家藏匿。经宿松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的4头牛价值人民币54000元。
2019年10月18日,宿松县公安局民警在湖北省黄梅县蔡山镇将被告人抓获。据被告人供述,其在安徽省宿松县打工时知晓被害人家有几头牛,遂于10月13日晚开小货车分两次将4头牛偷走。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盗的4头牛发还给了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梅某某、喻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梅某某、喻某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两名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根据两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