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晚9时40分许,望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岭中队接到县公安局110指令:有群众报警称其驾车经过望江县长岭镇杨林中学路段附近时,发现一辆小轿车翻入路边水沟中,车内人员情况不明。
接到报警电话后,长岭中队值班民警、辅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并与望江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到达现场后,处警民警发现现场公路边的灌木丛一片狼藉,一辆小型汽车四轮朝天露在水面上,且车辆仍在不断下沉。
处警民警、辅警立即跳入刺骨的水沟中查看情况,发现沟内的水深近50公分,由于车辆陷入淤泥中,车门无法正常打开,民警、辅警敲打密闭的车窗玻璃,向车内喊话,均无人回应。用手电向车内照射,发现有一人蜷缩在驾驶位上一动不动。
辅警徐亚平急忙就近找到一块石头砸窗,经过一番敲击,终于成功将车窗砸破。在破窗过程中,徐亚平的手部不慎被车窗玻璃划伤,血流不止也顾不上包扎。打开车门后,民警、辅警合力,将快要窒息的驾驶人员从车內救出并抬上救护车。随后,处警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细致地勘查和调查走访,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
现场勘查、调查结束后,处警民警又赶往望江县人民医院,了解驾驶人员受伤情况和事故发生原因。经医生介绍,驾驶人员身体并无大碍,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员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10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员鲁某某系本县长岭镇杨林村人。当天晚上,鲁某某在家中喝酒后,驾驶汽车去长岭镇赤湖村看望自己的孙女,返回途中酒力发作,方向失控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入与公路落差两米的水沟中。民警将他救出时,他仍在迷迷糊糊的醉意中。
目前,鲁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望江警方依法立案侦查,此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