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疫情防控“单元长”“联防长”制的指导意见》,按照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要求,全面推行城镇社区“单元长”、农村地区“联防长”,筑牢疫情防控社区(村)第一道防线,确保重点人员情况清仓见底。各地必须在2月21日前完成“单元长”“联防长”组建工作。
意见指出,城镇社区以楼栋为基本单位,一般每30—50户设立1名单元长;农村地区按照就近原则,对国、省干道沿线和难以完全封闭管理区域的分散住户,一般每10户设立1名联防长。
单元长、联防长由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政治合格、群众基础好的居民担任,优先在社区(村)党员、退役军人、“两代表一委员”等群体中产生。
单元长、联防长要按照“五个清仓见底”的要求全面摸排“五类人员”情况,开展基本单元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八个不”的行为,并督促居民扫码填报健康信息。
单元长、联防长的管理由各县(市、区)、市经开区、高新区负责。各地要组织开展“单元长”“联防长”应知应会知识培训,根据各地实际对“单元长”“联防长”履职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健全考核监督评价机制,定期评选表扬优秀单元长、联防长,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褒奖;对不适合担任“单元长”“联防长”的要及时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