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乃生命之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就是保护生命线,但往往有市民漠视这条生命线,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进行游泳、垂钓等违法行为。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1月7日下午,迎江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安庆供水集团、人民路街道、河道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在安庆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开展联合行动。
当天下午,记者跟随此次联合行动成员来到现场,即位于江边迎江寺对面的安庆供水集团二水厂取水口,在现场看到两名垂钓人员正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垂钓,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讲解和宣传下,两名垂钓人员自觉离开,并表示以后不再有破坏和污染水源地的行为。
采访中,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付成东说,“安庆供水集团二水厂取水口上游500米、下游200米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有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我局前期已经利用一周的时间集中进行巡查,制作宣传单页,分发周边市民,对发现的违法人员现场进行宣传和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内游泳、垂钓等违法现象有所减少。”
下一步,迎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将会同供水集团、人民路街道、河道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及时互动,行成长效监管模式。
“该处取水口供应我们城市几十万市民用水,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关乎每位市民的身体健康。同时,在取水口附近游泳存在一定的人身安全隐患,希望广大游泳和垂钓爱好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选择自己的活动区域。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我们呼吁广大市民,长江是我们的母亲河,每个市民都应该自觉保护她,禁止在江边倾倒垃圾和清洗衣物。当然,对屡次不听宣传和劝导的违法行为,作为监督和执法部门将予以曝光,并依法查处。”付成东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