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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豪宅”迟迟不处理

时间:2019-11-06 14:37:04 | 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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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村民违建房

10月24日上午,家住潜山市黄铺镇莲花村的郝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两年前,有人擅自在莲花村一处山丘上违规建造大面积楼房。由于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这处被当地村民称之为“豪宅”的楼房至今都未被拆除,村民们对此很有意见。

山丘上违建“豪宅”

郝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潜山市黄铺镇莲花村有人违规建造“豪宅”。“加上院子,这处‘豪宅’占地面积有6亩左右。”

“当地村民申请建房,审批手续都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讲,村民建房首先要向村委会递交村民使用宅基地申请报告。村委会研究决定,经过公示后,还要等到镇政府、国土部门审核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才可建房。新建房屋面积最多只有100多平方米。”郝先生说,然而,在莲花村一处山丘上,并非本村村民熊某未经审批,竟然建起了加上院子,占地面积6亩左右的“豪宅”,这让大多数莲花村村民想不通。

郝先生介绍,2018年7月,熊某这处“豪宅”还未完工时,就有村民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过反映,希望能够引起重视,及时制止这种违建行为。“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处楼房还是建成了,周围还圈起了高高的院墙。”

镇干部遭到威胁

接到郝先生的反映后,当日中午,记者来到潜山市黄铺镇莲花村。

在莲花村一山丘处,有一栋楼房十分显眼。该楼房共有二层,面积约有一个篮球场大小,房屋被高高的院墙圈着,还搭建着阳光房,看上去十分气派。

由于院墙大门紧闭,记者无法进入向户主了解情况。

建造如此大面积的楼房,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呢?记者随后来到潜山市黄铺镇政府。一名汪姓副镇长向记者介绍,去年7月,他们曾接到过莲花村村民的反映,称有人在莲花村违规建房。“镇政府为此召集了国土和林业等部门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经过调查,该楼房属违法建设,院子圈占面积约有6亩。”

汪副镇长说,他们当即要求建房者熊某停止建房。“熊某停工一段时间后,但继续动工建设。”

汪副镇长说,看到劝说无效,他们准备通过拉闸断电等方式,强制其停工。“没想到,有人竟然威胁我,还准备动手。幸亏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才没有出事。由于执法力度不够,我事后也就没再过问此事。”

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两年过去了,被当地政府认定的违法建设为何没有被依法拆除呢?11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执法大队一名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2019年卫片(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信息,及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执法工作中,经外业核查、内业核对,共发现77个监测图斑(以1:10000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将地貌、土地利用类型基本相同,水土流失类型基本一致的土地单元分为一类。以其为基础调查单元,然后将单元勾绘到地形图上成为图斑)为农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其中就有潜山市黄铺镇莲花村熊某的自建房。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19〕574号)要求,我们随后将发现的线索移送到潜山市农业农村局,由他们进行监管。”这名王姓负责人说。

这名王姓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两份资料,一份是《农民宅基地违法用地线索移送函》,一份是《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9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记者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9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复印件上看到“在卫片核查过程中,发现农民宅基地违法用地,要及时移交农业农村部门”等字样。

这名王姓负责人说:“对于这一问题,你(记者)可以到潜山市农业农村局了解情况。”

记者随后来到潜山市农业农村局。该局一名徐姓工作人员说,虽然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农民宅基地违法用地线索移送给了他们,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还没有施行。“目前,潜山市境内农民违规建房之事,应由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监管。”

记者采访了多天,一些部门对于此事相互推诿,“皮球”最后还是被“踢”到了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民熊某未经审批,违规建造大面积楼房,以及“有人对黄铺镇相关领导进行威胁”,究竟谁来监管?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汪秀兵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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