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服务大局、聚焦民生,取得良好成效,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检察院6次推介。自2017年7月以来,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办案领域和案件类型“全覆盖”,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5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5件,提起诉讼45件,立案数、诉前程序案件数、起诉案件数均位居全省前列。
聚焦中心大局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市检察机关围绕长江安庆段“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等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非法占用破坏长江岸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专项检察监督,不断加大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共提出诉前程序71件,提起公益诉讼12件。对省委主要领导批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枞阳县益农植物纤维制造公司向长江直排废水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生态修复资金43万余元。
针对污染环境突出问题,市检察机关通过向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因侵权行为导致生态环境受损、且侵权行为主体明确的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推进受损环境得到有效修复。两年来,共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196件,提出诉前程序167件,提起公益诉讼29件,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固废危废649.7吨,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养殖场17个,使得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山”“黑水河”“污染地”得到有效治理。
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市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公益诉讼手段,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打击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用药安全,共摸排线索321件,提出诉前程序317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围绕农贸市场及超市、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网络餐饮、饮用水源保护区四类重点场所,就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大观区检察院对一起造成两名中学生中毒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取得良好效果。
致力实现共赢
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
市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常态化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合出台文件,增进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和配合,促进解决相关问题。市委政法委和公、检、法、司五部门联合出台协作配合意见,市监委与市检察院建立开展职务犯罪、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及办案协作机制,市食药监局、市国土局与市检察院会签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文件,市财政局设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专用账户。全市两级检察院与国土、林业、食药、环保等部门出台加强协作配合文件45个。
同时,市检察机关把诉前监督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基础,切实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把支持融入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支持,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真心实意帮助行政机关落实问题整改,致力于“事要解决”,实现工作良性互动。潜山市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检察建议,成功督促该市税务部门追回税款30万元。桐城市检察院多次参与联合环保执法,对重点企业开展督查,督促关停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7家,未依法办理环评企业6家。望江县检察院发现长江望江段两家企业违规向长江排放污水,对长江水体造成污染,遂发出检察建议,并联合环保部门对排污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两家企业制定并实施了废水排放提标改造措施,提升排水标准,确保无污水入江。
此外市检察机关还依托微博、微信、客户端、门户网站等互联网媒介,利用“检察之窗”“1+7案件评查机制”等检察品牌,提升公益诉讼宣传效果,传播污染防治、禁渔、保护滩地林地等环保知识,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公益诉讼工作社会知晓度明显提高。全市共开展专项宣传活动100余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发布典型案例50余个,组织观摩庭审50余次。
(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