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如何办理?
办理流程及时限:由园区管委会向市政务服务大厅提出用地规模预核定申请;1个工作日内就产业准入、环保、安全、选址、用地规模等事项分别征求上述主管部门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根据各部门的审核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提交市自然资源规划项目审查小组会议审定。以签报的形式报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
申报材料:用地申请1份;项目可研报告1份;项目简介8份;规划建筑设计总平面图,标注《技术经济数据一览表》8份(A3彩打);鸟瞰图8份(A3彩打)。
工业项目土地供应如何办理?
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土地出让前期应具备的工作:用地预申请;用地规模预核定签报;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形成净地,达到土地出让条件。出具用地图和测绘成果表;开展土地评估,出具土地评估报告。
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即到即办,1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批准的土地出让方案,1个工作日内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按程序在市公管局举行招拍挂活动(法定时间不少于30日),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土地出让合同经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会签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0日内净地交付,并与竞得人签订交地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