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包兴安
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章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开征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必须尽快开征。”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先试点再总结经验并全国推行,这是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方法论。在全面贯彻房住不炒以及推动中国从房地产繁荣走向科技和制造强国的大背景下,房地产税不能缺位,其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其回归住房属性。
今年以来,财政部也多次提及房地产税。5月11日,财政部发布消息称,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期,财政部多次提及房地产税问题,资本市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变化也越发敏感,无论是“房住不炒”还是“共同富裕”,都显示房地产税试点的推进速度会进一步加快,作为调节普通家庭住房资产供需的重要手段,其影响的敏感性和普遍性正在逐步加深。
近日,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接下来房地产税将采取双管齐下的方式。一方面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另一方面是在立法完成之前,一些地方或许要率先加入试点范围。在试点区域的选择上,可考虑浙江、深圳和海南三地,先行先试。
张依群表示,以推动共同富裕为出发点,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增强居民住房获得感、舒适度,提高政府对住房分配的市场化、合理化配置能力,促进住房供给与需求、经济与社会、基础保障和居住改善的多重平衡,避免住房资源闲置浪费和“怪圈”循环,房地产税政策出台是必然结果,现在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罗志恒认为,当前在共同富裕背景下,房地产税能够削峰填谷,促进更加公平,发挥调节财富分配。当前地出让市场快速降温,此时必须要有新的税种弥补土地出让收入不足,并且要尽快实施。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有利于构建地方税体系和提高直接税比重,这是我国未来财税改革的方向。
张依群也表示,房地产税作为构建地方主体税种、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增强居民住房合理消费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房地产税仍然以立法筹划、推进试点为重点,全面开征的理论基础、政策条件、经济影响、社会要素等非技术性条件还有待做进一步检验。因此,从推进房地产税改革、促进共同富裕的长远发展角度出发,房地产税应以保持政策制度平稳为首要出发点,走稳扎稳打、循序渐进的推进思路。
至于开征房地产税有何影响,罗志恒表示,可以降低房价上涨预期,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推动全社会财富的共同富裕,更加促进公平;此外,可缓解当前财政紧平衡形势。
“对上市公司而言,短期影响不大,房地产的供需本身决定了房地产税不改变供需基本格局。”罗志恒说。
张依群表示,从经济角度看,实现试点地区房地产市场的总体平稳至关重要,也是保证房地产税能否全面有效推进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