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实施乡村振兴的主体,乡村规划是涉及全体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因此,制定乡村振兴规划,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倾听农民呼声。
一个乡村如何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当地农民最有发言权。只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获得农民认同,把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才能做出切合实际的乡村振兴规划,才能使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要以农民的客观现实需求为出发点,加强公众参与,以满足农民的意愿为基本衡量标准。在充分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处理本村规划等方面的事宜。
乡村振兴离不开政策引领,制定规划时不能仅用美好设想代替农民实际需要。规划制定者要充分了解和调研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积极为农民营造表达利益诉求的话语环境,组织引导农民参与规划设计。只有让农民真正参与其中,才能激发他们的主体意识,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拥护者、践行者、受益者,乡村振兴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