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醉驾入刑”已经十年了。十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员数量都在不断增长。曾经猛于虎的酒驾和醉驾,受制于法律的缰绳,发生了有喜有忧的新变化。(《安庆晚报》5月19日)
近些年,由于相关部门对涉酒驾驶打击力度的加大,我们的出行相对安全多了。据报道,排查百辆车,涉酒驾驶现象仅为个例。这是好的一面,说明治理见了成效。但令人遗憾的是,某些人为躲避排查,零点后涉酒驾驶现象有所增加。这种有喜有忧的局面,也从一个侧面提醒我们,涉酒驾驶难绝,哪怕仅是个例,打击力度不能有丝毫放松,还须在现实中根据新的情况与实际,采取必要的措施,调整治理策略,让涉酒驾驶无处抬头,营造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
涉酒驾驶难绝,主要不是意识问题,而是心理问题。人人都知涉酒驾驶的危害,但到了关键时刻却又将这种意识抛置一边,为何?侥幸心理的作祟,导致了酒驾的不绝,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一个个隐患。
一个人如果眼里没有规则,遇事总是心怀侥幸,想的只是如何在违规中逃避可能出现的风险,一旦得逞,便心生欣喜,庆幸之时加深了自己的侥幸心理,使得侥幸心理得以固化,并成为一种顽疾。而现实生活一再告诉我们:侥幸可能幸于一时,但不可能长久。也就是说某事上在某个时段,你侥幸成功,但并不等于下一次你仍能如此有着幸运,说不定某种危险正在前面等候着,让自己因侥幸成为自己行为的受害者。因此,侥幸心理要不得,当侥幸爬上心头时,须要以理智心态与规则意识打消它,不能让它害人害己,做到平安与幸福常伴随。
醉驾入刑十年,有成绩,有不足。面对涉酒驾驶出现的新变化,既要加大治理与打击力度,不松劲中实现治理常态化,但首要的还是要在铁腕治理中,让个体树立规则意识,破除那种要不得的侥幸心理,如此才能真正远离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