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评?怎么评?谁来评?
为解决技能人才职业发展中出现的“独木桥”“天花板”,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
谁能评?
——高技能人才能评尽评
2018年,人社部提出在工程技术领域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随后,天津、上海、江苏、广东等13个省市开展了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试点。目前,已有1826名高技能人才取得职称。
在试点过程中,各地反映仅在工程领域贯通,受益面窄,高技能人才参评标准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参评职称渠道还不够通畅,企业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为让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参评,《实施意见》提出,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艺术、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
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需要说明的是,贯通以上述8个职称系列为主,其他系列中有一定技术含量的高技能人才也可申报职称评审。”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新兴职业、新兴领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贯通办法,明确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对应关系。
怎么评?
——强化技能贡献
有调研发现,学历是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的主要障碍。因此,《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不将学历作为硬性条件,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同时,不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也就是说,高技能人才取得职业资格,达到相应的工作年限即可申报职称评审。”这位负责人表示。
在淡化学历的基础上,强化技能贡献。《实施意见》强调,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
什么算技能贡献?这位负责人介绍,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同时,有条件的可对高技能人才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谁来评?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
企业等用人单位是人才使用的主体,要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实施意见》提出,支持高技能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企业自主开展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企业可根据实际用人需求和不同类别人才特点,自主设立工作岗位,自主确定是否将取得职称的高技能人才聘用到相应岗位。”这位负责人说,企业可探索建立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
《实施意见》的出台,在这位负责人看来,将进一步破除束缚高技能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畅通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