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年攀升,由2018年不到38%,到2019年89%,再到今年,1至7月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共226件,应诉率达到100%。应诉率的不断攀升,表明我市“告官见官”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彰显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法治安庆建设的新成效。(《安庆晚报》9月9日)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百分之百,是个可喜的局面。这是我市大力推进依法治市的结果,它表明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较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表明了社会整体法治的进步。
过去,在民告官案件中,我们鲜见有官员亲自上法庭应诉,通常情况下,上法庭是例外,缺席则是常态。他们面对法院的传票,或委托律师出庭,或指使下属出庭应诉。这给人一种感觉,领导是可以高于法律的,所谓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似乎只适合于老百姓,于官员来讲则是一种虚幻与说辞。
民告官,官员主动出庭应诉,既彰显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朴素理念,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庭对案件的审理,在应诉与答辩中进一步提高官员自身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同时也能通过亲自置于法庭现场,更能真切地感受与了解民求民诉民声,便于在法律框架内起到更好的与民共鸣的效果。
因此,“告官见官”决不是一种形式上的作秀,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法律普及课。它提高的不仅是官员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而且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上来说,也让人从一个侧面看到了法治建设的希望,见到了法治建设带来的社会意识转变。
其实,从更广的层面上来讲,“告官见官”还能带来公务人员工作作风的转变,切实促进政府行政人员为民办事的良好风尚,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而且,“告官见官”一旦成为法庭审理的常态,对于进一步促进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的提高也能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从而更加有利于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但也应看到,“告官见官”眼下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的路如何走好,并将它走得更加顺畅,我们须得结合实际与现实,进行必要的探索。首先须得明确“告官见官”是社会法治建设题中应有之义,得将此制度化,官员出庭应诉只有制度化,才能保证官员的出庭率;其次必要的监督不可少,将官员能否主动出庭应诉作为评价官员实绩的一种手段,加以固化并推广,以外部监督推动官员应诉,并以此激励官员从幕后与深闺走到前台与广庭,增强他们应诉的主动性,从而全面带动行政效率的提高,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上台阶。
(潘天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