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农村林地被开挖是否得到相关部门批准
网友:市林业局领导:
您好!我是怀宁县腊树镇龙山村里湾组村民。事情是这样的,邻村白石村由于修桥需要大量土石无处开挖,在未取得我村集体村民的同意下,私自将我村大片山林进行毁坏开挖山体,村民反映激烈,发生言语冲突。为防止发生更大冲突事件,特此咨询此事是否得到相关部门批准,望回复!
此致
敬礼!
咨询人:李方萍
2020年8月5号
安庆市林业局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收到编号为2020-11(20200805035)的市政府网络问政回复办理单后,立即转发至怀宁县林业局调查处理限期回复。现根据怀宁县林业局调查情况回复如下:因S241长河大桥腊树连接线施工需要,经勘察确定在腊树镇龙山村、白石村龙王山取土,龙山村取土山场属李湾自然村李湾、红旗、新河三个村民组全体村民集体所有。2019年10月10日,龙山村组织召开李湾三个村民组在家全体村民协商会议,讨论龙王山口征地降坡取土事宜,与会人员一致同意降坡取土,并明确不在家的村民由亲属负责通知;会后,李焰进、李乐旺、李小结作为代表与龙山村委会签订了临时用地租赁协议书。在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腊树镇政府按程序进行报批。2019年12月31日,取得怀宁县林业局怀林字【2019】218号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2020年6月1日取得了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自然资规临【2020】04号临时用地的批复。
以上,是怀宁县林业局调查情况,你所反映的问题,已得到怀宁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的施工批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