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公安局迎江分局组织警力严厉打击新型电信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已抓获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嫌疑人15人,破获电信诈骗案件41起。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涉及的“两卡”(银行卡、电话卡)的各类上下游关联犯罪和黑灰产业,今年以来,迎江区警方在“长城2号”中开展集中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打击买卖对公账户、个人银行账户违法犯罪行为,已共抓获涉嫌出售对公账户犯罪嫌疑人7人。
4月底,迎江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案活动的蔡某某、王某乙、赵某某抓获归案。
原来,在2019年6月,王某甲找到自己的朋友赵某某、蔡某某、王某乙,让他们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去安庆市游玩顺便注册几家公司,并许诺他们好处费。虽然他们并不知道开设公司的用途及公司所在地,但想着每个月不用工作还可以得到分红,就同意了。然后王某甲就以每个公司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后李某未付任何费用就人间蒸发了(李某现已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之后,王某甲、赵某某、蔡某某、王某乙四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案活动罪被安庆市迎江分局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警方介绍,对公账户本来是用于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的渠道,但警方发现,一些诈骗集团利用对公账户快捷转账的漏洞,不惜重金购买对公账户,用于洗钱,而其中的不法分子为了谋取暴利,招募一些为了蝇头小利的无业人员,虚假注册公司后到银行开设对公账户,转手再卖给这些诈骗集团。
买卖对公账户的后果:轻则影响本人的征信报告,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且不得出境;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所有的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及支付账户业务,即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在所有的银行不能开办银行卡,不能使用网银,不能注册微信、支付宝账户,也不能转账及收发红包,重则触犯我国《刑法》涉嫌犯罪。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将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走上犯罪的道路。不要贪图金钱诱惑,违规开设、出借、售卖对公账户。一旦发现开设或买卖对公账户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严厉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