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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打通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时间:2020-01-08 14:38:20 | 来源:安庆新闻网

原标题:打通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泸州市江阳区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不断丰富社区党员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图为在江阳区张坝景区开展“三下乡”文艺活动。

社区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打通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就要全力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满足居民追求高品质生活的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但是,原有的社区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社区管理需求,这就需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化解社区管理难题,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突出的问题,把社区打造成居民安居乐业的温馨港湾。

2017年6月,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笔者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新型的社区管理模式。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的管理机构,其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构建。作为政府工作和社会事务的重心,社区居委会必须为居民提供优良的服务,从而提高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的满意程度,强化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进程中,社区居委会能否提供良好的社区服务,能否以良好的管理机制推动社区民主政治建设,能否提高居民的满意度与促进社区的和谐,成为一项重要而又关键的内容。改革开放之初,诸如“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等社会现象出现,这些现象本质上都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迫切需要新的社会组织来整合和缓解这些问题,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可见,社区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而作为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主体,社区居委会能否有效发挥其服务职能则左右着社区功能的发挥,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通过探讨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的路径,对改善和提高社区居委会的服务质量,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以满足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

破解当前社区工作难点

从笔者近年来的调研情况看,居委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坚持以服务居民为宗旨,着力构建社区服务体系,团结和带领居民群众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协助街道完成了大量与居民群众利益相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有力地促进了民生的改善,推动了社区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的基本形成。但从城市社区功能的发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以及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来看,针对以下问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社区党建基础薄弱,党员管理有待加强

多数社区居委会虽然都设有党的总支或支部,配备了书记和副书记,但有的居委会整天忙于行政事务,没有足够精力抓党建,缺乏必要的思想政治引领,社区内党建氛围不浓,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就无从体现。有的居委会,一年到头不开一次党的会议,一些党员淡化了党员意识。尤其是一些离退休党员,离岗后,除了逢年过节,原单位送米送面慰问外,基本上没有正常的党内生活,一些老党员都有被遗忘的感觉,渴望得到组织关注,激发其余热生辉奉献社区的热情。对社区居住的流动党员更是疏于管理,有的党员甚至连从事何种职业居委会都不知道。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一些流动党员几乎无人问津。部分社区党员认同社区党组织的思想淡薄,在社区建设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然就不突出。有的甚至多年没交过党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社区自治能力不足,管理职责有待厘清

社区从法律上定性为居民自治组织,而在实际工作中,居委会只是政府序列部门的延伸和派出机构,几乎主要精力都用来完成街道或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居委会本来人数就不多,可上级安排的事务接连不断,大量事务积压到社区,导致社区调查报表多、台账资料多、会议活动多、证明盖章多、检查考核多,几乎无暇履行服务群众的职责,难以系统持久地给居民提供支持帮助。另外,随着城市管理工作重心逐步下移,社区承担了更多的工作任务,但责大权小,加之缺乏履行义务所必需的配套措施和保障,权责不对称。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上级部门要求社区普遍安装治安防范的高科技技术设备,又不拨付必要的设备经费。没钱不安装,完不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如集资安装,又怕加重居民负担被举报,让居委会左右为难。

社区管理力量薄弱,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从整体上看,绝大多数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老龄化严重,且女同志居多。居委会作为单位体制的补充,只管理单位体制以外的社会人员,它担负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功能还相对较少,工作比较简单,因而在居委会人员的任职资格方面,条件比较宽松,只要有热情,喜欢做这项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就基本上能胜任居委会的工作。由于这些工作人员或是由行政职能部门直接分流出来,或是社会上招收的人员,他们大多都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考察,有的责任心不强,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缺乏服务理念和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不能真正代表居民的意志,更不能切实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这就大大阻碍了社区建设前进的步伐,弱化了社区建设“自愿、自治、民主、合作”的原则。

社区服务功能不全,活动内涵有待丰富

社区服务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居民的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由于发展社区服务业的资金不足,社会服务业缺乏统一规划与政策引导,社区服务的产业化发展尚不健全,社会服务信息网络体系还没形成等原因,社区服务业的发展遇到了相当的困难和阻力,主要体现在社区服务体制机制不健全,社区服务总体投资不足,内容比较单一,服务领域狭窄等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居民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居委会的生命力在于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由于社区组织的活动多数单调乏味,引不起居民的兴趣,社区成员参与度不高。居委会和居民属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居民普遍认为居委会是政府机构,而居委会人员整天忙于处理行政性工作任务,使得居民对其缺乏认同感,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自然不热心。加之居委会人手不足、精力有限,很难有时间入户了解民情收集民意,拉大了与居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居民群众对居委会的认知度也在降低。

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路径

创新新时代城市社区工作

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是一项综合工程,必须统筹规划,配合联动。着力在创新社区党建、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强化社区功能上下功夫,从而促进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和居民满意度的提高。

改进创新社区党建,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社区是党在基层工作的基础,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要严格落实社区党组织的各项职责,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一是要按照“一个社区一个党支部(总支、党委)”的要求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有条件的社区也可成立楼院党小组。二是建立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由街道党工委牵头、辖区有关单位(如本单位干部职工在该社区居住相对集中)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围绕社区内的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相互交流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实际问题。三是要完善党员管理工作,对社区内居住的党员实行“三管”(直管、协管、托管),消除党员管理“盲区”和“空白点”,实行无缝连接。具体来说就是对离退休党员和下岗职工党员实行“直管”,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特长,鼓励他们奉献社区,发挥余热;对社区在职党员实行“协管”,协助驻社区单位对在职党员实行双重管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在职党员自觉参加社区建设,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对社区流动党员实行“托管”,在各社区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站和流动党员登记站,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性与他们进行沟通,关心他们的学习与生活,随时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行踪,避免失控出现异常情况。这样有利于密切党委政府与居民群众的联系,扩大党的影响力,巩固党在社区执政的群众基础。

明确社区职责定位,引导居民参与自治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社区自治工作的组织者。其主要职能应该是办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居民利益相关的工作。社区居委会定位不清直接影响着自治能力的提高。因此,第一,要从立法层面确定居委会的权力、义务及职能,对其进行更细致的规定,分清社区管理中哪些事务要由政府协调处理,哪些事情完全可依靠居委会自行解决,明确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的权责。第二,政府部门应当摆正自身的角色,认清社区居委会独立的合法地位,改直接干预为间接引导,正确看待政府与社区的合作关系。要从责权利三方面入手,实行责权利的统一,合理分担责任,相互尊重权利,合理整合资源配置。居委会在处理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上,主要按照《居委会组织法》,对居委会落实人事权、资金支配权和资产管理权,把街道的行政工作收回到街道,仅就法定的工作落实到居委会。在和区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上,真正体现合作协助关系,而不是行政指派任务的关系。确有需要居委会协助完成的任务,要把必要的工作经费划拨到居委会。第三,建立社区评议街道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考核监督机制,评分结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上下双向的审批把关和监督考核制度,来保证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逐步解决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和自治性质回归的问题,真正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功能。

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综合素质

社区在传统的行政模式下形成的依赖性发展,致使其治理能力逐步减弱,积极性和创造性渐渐萎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社区居委会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新录用的居委会干部要严格把关外,对现有居委会干部必须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分期分批地对社区居委会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解决实际问题、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不断提高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的能力。要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居委会帮助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鼓励党政机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者参与居委会选举,经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居委会成员。要提高社区干部待遇,逐步把社区干部的各种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解除社区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社区干部为居民服务的热情。

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拓展功能服务平台

要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建立由党委政府负责、社区办和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加强对社区服务功能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解决社区服务发展中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明确社区功能与职责,推行行政事务进社区准入制度。对经批准进入社区的各项行政事务,要明确工作的权责范围和经费标准,严格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将用人权、工作经费权下放到社区。进一步加强社区共建机制建设,做到把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作为社区共建的主要目标,鼓励公益单位向社区开放服务设施或资源,激发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要以便民利民为基础,不断加强社区服务功能。要建设社会化服务平台,打造社区服务品牌。要设置利民便民服务岗位,组建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居民自助服务及社会公益服务。应鼓励社区联合社会力量发展如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养老托幼、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要畅通社区社情民意的反映沟通渠道,及时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困难、调处矛盾、疏导情绪,积极发挥社区服务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以让人民更满意为宗旨

推动社区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深入调研,笔者深深体会到,社区居委会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与居民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与居民的幸福息息相关,因而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就成为必然。

笔者认为,要使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就需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居民的参与程度,加强居民和居委会之间的联系,提高居民对于居委会的认知水平和信任度,始终把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置于居民的监督下,才能不断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要采取措施提高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热情,居民参与管理社区的活动越多,对居委会越了解,对其工作越关注,越有利于促进社区工作的开展。

同时,改善社区环境也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社区是居民的幸福家园,为居民营造优美的环境,能够体现和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

针对当前社区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社区居委会应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建引领,示范带动,完善社区管理体制,理顺各种关系,提高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让居民在享受社区居委会提供的优质服务的同时,认可社区居委会的服务和管理,自觉参与社区的自治管理。这样既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又强化了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同时也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发展。

(作者单位为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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