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共走廊竟改出一个小房间
扬子晚报报道南京江宁区楼盘源创空间无证预售的违规销售行为后,本报96096新闻热线再次接到多位市民投诉,称该楼盘还存在“偷面积”的违规情况。
南京市民沈先生近日到源创空间看房,发现该项目50平方米左右的南向挑高LOFT房源二楼比一楼要多出来一个房间。项目销售人员告诉他,这个空间是走廊上部空间改造的,“我们房子是4.8米挑高,走廊部分不需要那么高,所以就改造成了赠送面积。”沈先生感觉心里十分不安。“我以前听说这种赠送面积其实都是违规的。”随后,沈先生拨打扬子晚报热线电话反映了情况。
接到投诉后,记者再次来到源创空间售楼处。该项目在售楼处一共做了48平方米和51平方米两种户型的样板间,4.8米挑高,隔为两层。现场可见,两种户型均将公共走廊的上部空间改成了二楼的一间小房间,看起来十分宽敞。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个赠送空间所有南向户型都有,就是公共走廊的上部空间,“走廊嘛也不需要那么高,拿房的时候都帮你做好的。”
此外,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还有阳台部分的赠送空间,这个赠送空间所有户型都有。“这一部分是窗边墙体的外延部分,改为了内置阳台,全赠送的,上下两层都有,大概4个平方米左右。”
那么,房子在交付时跟样板间是一样的吗?赠送面积会标注在房产证上吗?对于记者的疑问,置业顾问解释称,这些面积是赠送的,在房产证上是没有的,房产证上只会标明实际的建筑面积。“赠送面积是不体现在房产证上的,体现的话就要算钱了,但是交房时都是帮你改好的。”
那么,公共走廊空间是否可以作为内部空间私自占用?窗边墙体的外延部分是否可以改建为内置阳台?
记者查询到,2018年最新版《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中明确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南京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就此明确表示,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其实是钻《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空子,需要验房后私自改建,在产权上无法得到有效法律保护,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还有被强拆的风险。南京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偷面积”属于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城管部门会立即限令整改或予以拆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宋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