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2月8日电(记者廖君)2020年底完成对长江、汉江干流渔民的退捕工作;从2021年1月开始,全面实施长江、汉江干流武汉段禁捕工作;根据保护实际,武汉各区可对其他水域依法设立禁渔期、禁渔区……记者近日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会上获悉,武汉计划在长江汉江干流武汉段禁捕10年。
会议发布了《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退捕水域分三类: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汉江干流水域,及武汉市内长江通江支流等其他水域。
据了解,武汉对长江、汉江干流,将在2020年底完成捕捞渔民退捕工作,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今年11月底之前,武汉市各区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专班,因地制宜制定禁捕和补偿方案。第二阶段,从今年12月开始,到明年12月底,各区完成长江、汉江干流退捕渔民捕捞设备的报废、补偿工作并依法收回渔民捕捞权,落实社会保障、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对有培训需求的退捕渔民组织就业培训。第三阶段,预计从2021年1月开始,全面实施武汉长江、汉江干流禁捕工作。其他水域,各区可根据保护实际,依法设立禁渔期、禁渔区。
禁捕期间,退捕渔民利益如何得到保障?按照方案,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各地结合现有政策资金渠道解决,武汉市级财政部门将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对于长江、汉江干流有证渔船渔民,市、区两级财政按4:6的比例共同解决由地方承担的退捕资金。